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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有多少个巡回法庭

作者:浮生发布时间:2023-03-09浏览:460


最高人民法院目前设有六个巡回法庭:第一巡回法庭于2015年1月28日挂牌成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受理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此外,就地解决四省区的来信来访案件。

第一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第二巡回法庭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办公。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域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4省1市。第四巡回法庭于2016年12月28日在河南省郑州市揭牌成立,巡回区包括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是全国唯一设在直辖市的巡回法庭。

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办公,管辖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有关案件。第六巡回法庭于2016年12月29日在西安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点位于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89号。

负责受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五省区的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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