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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作者:大山发布时间:2023-02-01浏览:462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一)发包方:______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承包方: ______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包方)与徐文(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______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二)甲方(发包方):*********学校 乙方(承包方): **年12月****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经甲方校委会批准,现就****学校校办工厂(以下简称工厂)经营权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承包经营期间,工厂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2.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工厂必须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违法经营。
3.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五年,即从2012年**月**日起至2017年**月**日止。
4.承包经营的方式为:甲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工厂经营权提供给甲方,乙方应承包期限内的第
一.第二年度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金60万元整,此后,每年在上年度承包金基数上递增5%。

乙方应在承包期限内的每年12月30日前将该年度应上缴的承包金按时上缴至甲方。
5.发包方的权利 5.1有权维护工厂的利益不受损害。 5.2有权监督工厂在承包经营期间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

5.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乙方上缴的承包金。
6.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6.1不得以任何行使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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