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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级动火范围有哪些

作者:紫南发布时间:2023-03-07浏览:484


禁火区内的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一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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