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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让左转还是左转让直行

作者:大山发布时间:2023-02-19浏览:463


左转车辆让直行车辆。在正常行驶的时候,相对左转的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

二.项、第

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关于车辆行驶的其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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