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具体流程包括哪些
作者:小雪发布时间:2023-02-18浏览:465
公司清算的具体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债权申报后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 5、确定清算方案; 6、实施清算方案; 7、清算报告; 8、注销登记并公告。《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 债务人破产 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 债权人会议 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相关推荐
- 《亮剑》中李云龙死后,他的子女被带到东北,后来如何了?
- 八大恐怖电影盘点,看过一半才敢说胆子大 !
- 硅藻泥一平方多少钱 硅藻泥的厂家有哪
- 田亮是什么星座,田亮个人资料
-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 NBA小皇帝詹姆斯的父母是谁???
- 最近听别人说有个悦礼网,谁知道是关于什么的啊?
- 浙江理工大学临平校区地址
- 左边提手旁右边占读什么
- 有所期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的意思
- 终极三国中孙策出场的集数
- 鬼节到底是7月14还是7月15?
- 旧历7月14和旧历7月15中元节有什么区别?都是鬼节吗?
- 请问大佬有2019年上映的由莎娜·凯斯雷克主演的地面之洞免费高清百度云资源吗
- 大众朗逸是不是干式双离合?
- 高合hiphi是哪个国家的品牌?高合汽车工厂在哪里
- 求子助孕灵验方法有哪些?
- 硅藻泥涂料价格一般多少一平米
- 2007版excel表格怎么加密码教程
- 什么是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