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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人员应当在什么地方接受社区戒毒
作者:残颜发布时间:2023-03-02浏览:470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第三十四条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
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扩展资料:由于中国当前无法实施国外戒毒的医学防治模式,所以中国现行的政策是以强制隔离戒毒为主。
中国的戒毒所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公安机关主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二类是司法行政机关主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三类是戒毒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主管。按规定,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最长不超过12个月。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中国通过强制戒毒办法,设立了至少是七百所以上强制戒毒所,每年能够强制收戒30-40万人,那么还有一部分,劳教戒毒所大约有100所左右,每年也能收戒10万人。那么这样总数加起来,就是每年收戒也就是50万人左右,但实际吸毒人数起码是500万以上,强制戒毒所或者劳教戒毒所这种封闭环境下的戒毒只能解决10%左右,相当多的人只能想一些其他的各种各样的戒毒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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