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的管辖
作者:残颜发布时间:2023-03-05浏览:465
刑事 管辖 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 一审 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依据我国现行 刑事诉讼法 和 诉讼 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 立案 管辖和审判管辖。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级别管辖 ,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声明:部分资源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知识,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或者知识有谬误之处,麻烦通知删除,谢谢!联系方式: zzsla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