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什么很多公司的规模都说是1-49人,超过50人公司的性质有什么改变吗?

作者:浮生发布时间:2023-02-12浏览:459


仅仅是人数大于50人,一般来说对于企业性质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从享受税收优惠的角度来说,还是应该要注意人数的问题。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说,当人数超过50人的时候,对管理的要求也会要提高。

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划分,统计学上和税收上有所不同。统计上是首先将企业按照行业来分类,然后再按照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标准将中小企业划分成中型、小型和微型。而对于从业人数的划分,也并不都是以50为界。在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中,有个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这涉及到对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要求。从业人数的要求,在过去有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区分,但要求分别是不超过100人和80人,也并不是50人。今年,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一步放宽,从业人数的标准上升到了300人。

因此,是否超过50人,对于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没有影响的。对于企业来说,有些有人数限制的地方,还是需要特别关注的。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不应该超过50人,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要保证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并且这个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用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来确定。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如果超过了标准,你们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会使得税负增加。

因此,要格外关注。 所以,总的来说,虽然很多时候小微企业都会标注人数不超过50人,这也是实际的情况,很多创业团队人数超过50人,就开始体现出了管理能力的不足。就企业本身来说,也需要对从业人数,股东人数等指标予以关注,以便适用政策,享受优惠。 从公司本身来讲,公司人数多少,不会改变公司本身的性质。

为了某种需要或特定目的,根据企业人数的多少,对企业进行划分进行归类。 国家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对国内企业按照企业的营业收入、从业人数或资产总额,对企业进行了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四类企业的划分。该通知的附件,详细按照行业根据上述三个指标将企业分成了四类。某类型的企业,只有两个指标同时满足才能归类为该类企业。

比如工业企业,人数500人,收入为低于2000万,则该企业划分为小型企业。上表中除建筑业外,其他行业对企业类型的划分都使用了从业人员这个指标。除批发业20-50人属于中型企业外,公司人数1-50人的,或为小型企业,或为微型企业。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只能是五十人以下。

这个股东人数的规定,和企业的人数没有多少的必然联系。在这也无需探讨,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上限为何是50。 有关按企业人数享受税收优惠的规定主要是有两个:(一)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根据《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9〕13号 ),小微企在满足人数不超过300人等三个条件,可以在2019.1.1-2021.12.31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以下是2019财税13号文的有关内容。(二)残疾人保障金的优惠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该方案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对不超过30人的小微企业,自2020年1月始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另外,注意的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残联征收和管理,不属于税收优惠,其由税务代为征收。

目前除残保金由税务征收外,工会经费、社保费用也已经或即将开始由税务征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只能是五十人以下。超过五十人需要注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难度比较大,政府监管比较强,税收优惠比较少。

如果你真的有五十个以上股东,但又不愿注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考虑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作为一个持股平台,降低股东数量。 这个问答意图揭晓的是中小微企业的现状,公司雇佣的人员多寡,不会对公司性质存实质影响,但是会影响中小微企业享受部分税优优惠政策。 一、中小微企业的现状 2019年小微企业普惠性税优政策出台,网络讨论热闹非凡。

根据官方公布的信息,全国85%的经营主体,可以满足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优政策的条件。意味着,85%的经营主体属于小、微型企业。全国绝大部分(数量)经营主体资产规模小、从业人员少、年利润绝对值低。全部近5000万户小、微企业,数量集合很大,单个主体规模比较小。

如果把大型企业比作经济成分的分子或者大分子,小、微企业充其量只能算做经济成分的中子或者质子。 中小微企业的现状就是以小为主要特点,从业人员规模普遍处在1-49人之间。自认缴制实施后,甚至出现了长期没有从业人员,0就业的“僵尸”公司。

并且这样的现状,不是刻意为达到某种目标造成的现象。 特别是劳动力成本、社保费用不断推高的背景下,中�。


声明:部分资源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知识,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或者知识有谬误之处,麻烦通知删除,谢谢!联系方式: zzsla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