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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源怎么选多大的漏保。

作者:Judy发布时间:2023-02-07浏览:466


家用电源选用的漏保应考虑电源电压、工作电流、漏电电流及动作时间等参数。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人体安全电流值,国际上公认不高于30 mA 为人体安全电流值;

2. 为了保证电网可靠运行,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躲过低电压电网正常漏电电流;

3. 为了保证多级保护的选择性,下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上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各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有级差112~215 倍。

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安装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出口处。该级保护的线路长,漏电电流较大,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无完善的多级保护时,最大不得超过100mA;具有完善多级保护时,漏电电流较小的电网,非阴雨季节为75mA,阴雨季节为200mA,漏电电流较大的电网,非阴雨季节为100 mA,阴雨季节为300mA。第二级漏电保护器安装于分支线路出口处,被保护线路较短,用电量不大,漏电电流较小。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介于上、下级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之间, 一般取30~ 75 mA。第三级漏电保护器用于保护单个或多个用电设备,是直接防止人身触电的保护设备。

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用电量小,漏电电流小,一般不超过10mA,宜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30 mA,动作时间小于0.1 s 的漏电保护器。扩展资料选择漏电保护器时要注意的事项:

1.购买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产品,且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市场上销售的漏电保护器有不少是不合格品。

2002年10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有20%左右的产品不合格,其主要问题为:有的不能正常分断短路电流,消除火灾隐患;有的起不到人身触电的保护作用;还有一些不该跳闸时跳闸,影响正常用电。

2. 应根据保护范围、人身设备安全和环境要求确定漏电保护器的电源电压、工作电流、漏电电流及动作时间等参数。

3. 电源采用漏电保护器做分级保护时,应满足上、下级开关动作的选择性。

一般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不小于下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这样既可以灵敏地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又能避免越级跳闸,缩小事故检查范围。

4. 手持式电动工具除III类外、移动式生活用家电设备除III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较大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 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这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

8.中明确要求的。

6. 机关、学校、企业、住宅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宾馆、饭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内插座回路,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7.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以及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较大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如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电子、食品加工等行业的作业场所,以及锅炉房、水泵房、食堂、浴室、医院等场所,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进行保护。

8.固定线路的用电设备和正常生产作业场所,应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动力配电箱。

临时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应选用漏电保护插头座或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箱。

9. 漏电保护器作为直接接触防护的补充保护时不能作为唯一的直接接触保护,应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漏电保护器。一般环境选择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0.1s.,这两个参数保证了人体如果触电时,不会使触电者产生病理性生理危险效应。在浴室、游泳池等场所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宜超过10mA。

在触电后可能导致二次事故的场合,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6mA的漏电保护器。1

0. 对于不允许断电的电气设备,如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应急照明、消防设备的电源、用于防盗报警的电源等,应选用报警式漏电保护器接通声、光报警信号,通知管理人员及时处理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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