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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我国刑事诉讼奉行的原则
作者:小雪发布时间:2023-02-25浏览:461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4.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6.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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