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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违法锤钓,城管运上改如何处理?

作者:大山发布时间:2023-02-19浏览:460


作为市城区的饮用水源
渠河水源地水质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趋于更优更好
今年已有多个月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而私自下河游泳、
垂钓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
现场:
市民结队在渠河游泳
7月18日,记者在银河嘉园附近的渠河流域看到,在渠河中,3名游泳者穿着救生衣正在水中畅游,期间不断变换游泳姿势,展示自己娴熟的游泳技巧。该河段附近的防护网已被破坏。
随后记者往公园桥方向行走,发现有市民钻过防护网在渠河边垂钓。当记者询问该市民是否知道此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时,该市民表示并不知情:“我就是钓鱼,应该没什么吧。”
在公园桥附近,记者再次发现了游泳和垂钓的市民。对此种行为,记者询问了在岸边散步的市民的看法。
“渠河是全市一级饮用水源,每天的生活用水都来自这条河,不应该在渠河里游泳。”市民李大爷说,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喝“洗澡水”。
市民王先生同样也对在渠河游泳、垂钓的行为持反对意见。“去年经过整治,在渠河游泳、垂钓的行为已经大幅度减少了,但难免还是有人不自觉,希望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整治力度。 而且渠河水深,不管是游泳还是垂钓都不安全,万一发生意外得不偿失。”
整治:
多月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去年,渠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游泳、洗衣、垂钓等污染饮用水水体问题被列入了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从去年4月开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制发了《遂宁市渠河水源地专项整治分工方案》(遂环委办〔2019〕6号),针对该问题,开展了完善隔离防护措施、整顿人为活动场地、强化水域保洁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联防监管机制、宣传水源保护工作等6个方面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完善防护隔离措施,投入50万元,修复、新增防护网3800米,新建隔离墙350米,实现了全程全线有效隔离保护;并与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仅2019年,市城管执法局纠正渠河内垂钓行为1060余起,游泳行为540起,洗衣行为79起,乱丢垃圾至河堤6起,暂扣垂钓渔具3套。此外建立联防监管机制,协调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住建局和明星电力公司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各自职责和负责区域,联手防范,联合协作。遂宁经开区、船山区严格落实河长制,每月不定期对渠河展开巡查,建立台账;市住建局将渠河水源地整治工作纳入市级河长巡河内容,定期巡查,协调解决问题;坚持“随时巡查、发现一起、曝光一 起”的原则,加大暗访频次,公开曝光。
“截至目前,遂宁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100%,渠河水源地水质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趋于更优更好,今年已有多个月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警示牌旁防护网被破坏
部门:
市民可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对于个别群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洗衣、垂钓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管护长效机制, 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渠河联管联控,实行联合执法,逗硬公开曝光,建立饮用水源管护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市民加强监督,参与、劝导不文明行为,提高对饮用水源的保护意识,实现全民共管共治共享。此外加快推进北移工程,督促业主单位加快实施渠河水源地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尽快投入使用,彻底解决渠河水源地环境问题。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可处以罚款。对于蓄意破坏饮用水源隔离防护网、监控等保护设施的,将交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该负责人说。
在此,市生态环境局呼吁,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广大市民要共同保护好饮用水源, 一旦发现垂钓、洗衣、游泳、倒垃圾、破坏隔离防护网等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69和12345进行举报。
保护渠河是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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